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
1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自2025年2月1日起试行。本办法所称“评定分离”,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办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项...
住建部发文明确要求:各省开展资质核查,重点对取得资质的企业及申报资质的企业及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严查,严控利用个人(技术负责人)业绩申报资质,一年内只允许一次利用个人业绩申报资质。严查使用虚假个人业绩申报资质,随着各省资质核查的开展,截止目前已经超千家企业使用虚假个人业绩取得资质后被撤销资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14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资质标准,近期我厅对2024年第14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企业可登录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www.hunanjs.gov.cn),进入【个人中心】查询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24〕453号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确保相关企业能够及时完成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更好服务企业,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补录工程项目信息推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进程,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对推送全国平台规则进行了相应调整,一体化系统将于2025年1月1日0时起,陆续推送所有企业已补录的项目信息至全国平台...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排查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业绩核查结果及资质审查情况,现将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虚假业绩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社会发展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现就我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从严从实推进专项治理(一)开展自...
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自2024年7月以来,住建部和人社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逾期将依法严肃处理。 我局高度重视,在企业微信群进行通知,公布查询电话,讲明政策,要求企业主动开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110家企业提交情况说明,已整改合格,但距离住建部全面核实、全部整改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针对上述情况,要...
青建工〔2024〕453号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确保相关企业能够及时完成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更好服务企业,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前到期,且企业提交延续申请的,企业可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继续申...